膀胱异物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治病不要找中医,中医古今就不治病 [复制链接]

1#

小斗斗

顺则凡逆则仙

中医,不治病,只是调阴阳、调气血、调脏腑而已!

(壹)调整阴阳

1.概念:所谓调整阴阳,是针对机体阴阳偏盛偏衰的变化,采取损其有佘,补其不足的原则,使阴阳恢复于相对的平衡状态。从根本上讲,人体患病是阴阳间协调平衡遭到破坏,出现了偏盛偏衰的结果:故调整阴阳,“以平为期”是中医治疗疾病的根本法则。

2.应用

(1)损其有余:损其有余,又称损其偏盛,是指阴或阳的一方偏盛有余的病证,应当用“实则泻之”的方法来治疗。

①抑其阳盛:“阳盛则热”所致的实热证,应用清泻阳热,“治热以寒”的法则治疗。

②损其阴盛:对“阴盛则寒”所致的实寒证,应当温散阴寒,“治寒以热”,用“寒者热之”的法则治疗。

由于阴阳是互根的,“阴盛则阳病”,“阳盛则阴病”。在阴阳偏盛的病变中,如其相对一方有偏衰时,则当兼顾其不足,配以扶阳或滋阴之法。

(2)补其不足:补其不足,是指对于阴阳偏衰的病证,采用“虚则补之”的方法予以治疗的原则。病有阴虚、阳虚、阴阳两虚之分,其治则有滋阴、补阳、阴阳双补之别。

①阳病治阴,阴病治阳:阳病治阴适于阴虚之证,阴病治阳适用于阳虚之候。“阴虚则热”所出现的虚热证,采用“阳病治阴”的原则,滋阴以制阳亢。“阳虚则寒”所出现的虚寒证,采用“阴病治阳”的原则,阴虚者补阴,阳虚者补阳,以平为期。

②阳中求阴,阴中求阳:根据阴阳互根的理论,临床上治疗阴虚证时,在滋阴剂中适当佐以补阳药,即所谓“阳中求阴”。治疗阳虚证时,在助阳剂中,适当佐以滋阴药,即谓“阴中求阳”。因阳得阴助而生化无穷,阴得阳升而泉源不竭。故临床上治疗血虚证时,在补血剂中常佐以补气药;治疗气虚证时,在补气剂中也常佐以补血药。

③阴阳双补:由于阴阳是互根的,所以阴虚可累及阳,阳虚可累及阴,从而出现阴阳两虚的病证,治疗时当阴阳双补。由于阴阳是辨证的总纲,疾病的各种病理变化都可用阴阳失调加以概括。因此从广义来讲,解表攻里、升清降浊、补虚泻实、调理气血等治疗方法,都属于调整阴阳的范围。

(贰)调和气血

1.概念:人之生以气血为本,人之病无不伤及气血。所以,“治病之要诀,在明气血”(《医林改错》)。所谓调和气血,是根据气和血的不足及其各自功能的异常,以及气血互用的功能失常等病理变化,采取“有余泻之,不足补之”的原则,使气顺血和,气血协调。它是中医治疗疾病的重要原则,适于气血失调之候。

2.应用:气属阳,血属阴。气血的生成与运行,又依赖于脏腑经络的正常生理活动,所以调和气血又须与燮理阴阳、调整脏腑密切结合起来。

(1)气病治则:祖国医学认为,气具有温煦、气化、推动、防御和固摄之功。气之为用,无所不至,一有不调,则无所不病。气有不调之处,即病本所在之处。故治疗时必以调气为要,而调气之法众多,如《读医随笔·升降出入论》所言:“气之亢于上者,抑而降之;陷于下者,升而举之;散于外者,敛而固之;结于内者,流而散之”。推而广之,则寒之、热之,乃至按摩、针灸、饮食等均属于调气之列。

气病之治则,概而言之,即:气虚则补,气滞则疏,气陷则升,气逆则降,气脱则固,气闭则开。

①气虚则补:气虚系指元气亏乏,脏腑功能衰退,抗病能力低下的病理变化。肺主一身之气,脾为后天之本,气血生化之源,故补气主要是补脾肺之气,而尤以培补中气为重:先天之精气,依赖于肾藏精气的生理功能,才能充分发挥先天之精气的生理效应。故气虚之极,又要从补肾人手。

气为血之帅,血为气之母,二者互根互用,故补气又常与补血相结合:气虚为阳虚之渐,阳虚为气虚之极,故在极度气虚时又当与补阳同用。

补气药易于壅滞,一般情况下,痰湿内盛者,不宜使用,但必要时可补气与化痰、祛湿兼施。又有气虚不运而生胀满者,用塞因塞用之法,亦应稍佐理气之品。

②气滞则疏:气滞即气机郁滞不畅。多因情志失调,或痰湿食积、瘀血等停聚于内,影响气的流通,导致局部或全身的气机不畅,从而引起某些脏腑,经络的功能障碍。故云:“气血冲和,百病不生,一有佛郁,诸病生焉。故人生诸病,多生于郁”(《丹溪心法》),因为人体的气机升降出入多与肝主疏泄、肺主宣降、脾主升清、胃主降浊,以及小肠大肠主泌别传导功能有关,故气滞多与肺、肝、脾、胃等脏腑功能失调有关。肝主疏泄,调畅气机,若肝失条达,气机郁结,郁则气滞。所以,气滞之病又以肝气郁滞为先。

治疗气滞,定当理气行气。所谓调气、舒气、理气、利气、行气,虽名称不同,轻重不一,但总以“疏气令调”为期。

因气滞有或在形躯,或在脏腑,或因寒,或因热,或因虚,或因实之异,故不可一味破气、行气,应根据脏腑经络之寒热虚实而调之。用苦寒泄热而不损胃,用辛温理气而不破气,用滑润濡燥涩而不滋腻气机,用宣通而不揠苗助长。

疏气药大多辛香而燥,大剂或久用能耗气、散气和消耗津液,对血虚、阴虚以及火旺等,均当慎用。

③气陷则升:气陷,即气虚升举无力,而反下陷,失于摄纳的一种病理变化。多因禀赋不足,或久病体虚,使脏器之维系、气液之统摄等受到损害,当升者不能升,当固者不能固,而导致各种气虚下陷之候。陷者举之,故气陷当用升气之法。升气之法主要用于中气下陷而见囟陷、胞睑下垂、脱肛、滑泄不止,以及冲任不固所至崩中漏下、带下、阴挺、胎动不安等。

④气逆则降:气逆是指气机升降失常,脏腑之气逆而上冲的病理变化。气逆多见于肺、胃、肝等脏腑。肺气逆则咳嗽胸闷;胃气逆则恶心嗳气;肝气逆则头痛而晕、胸胁胀满,甚则昏厥;肾气(冲气)逆则奔豚。气逆则降气,所谓“气逆于脏……当以顺气为先”(《景岳全书·血证》)。降气又称顺气,平气。气逆于上,以实为主,亦有虚者。降气法,适于实证,且宜暂用,不可久图。若因虚而逆者,补其虚而气自降,不得用降气之品。

⑤气脱则固:气脱是气的内守固摄作用过弱,而致气的外越散脱的一种病理变化。多因气虚至极而成。由于体内气血津液遭到严重损耗,以致脏腑的功能衰竭,阴阳失其相互为根之常,因而有脱绝危亡之险。脱有缓急,故临床上有虚脱和暴脱之分。凡汗出亡阳、精滑不禁、泄痢不止、大便不固、小便自遗、久嗽亡津者,属于气脱。虚者补之,涩可固脱。故气脱者每于补气固本之中加入收涩之品,以补而涩之。若属暴脱者,固涩无效,应当补阳助阴,使阴固阳潜?固涩法常与补法同用,又据证之寒热而与温法或清法同用。因气属阳,故气脱之治,多温补与固涩同用。

⑥气闭则开:气闭是由于浊邪外阻,或因气郁之极,甚至气的外出亦为所阻,从而出现突然闭厥的病理变化。临床上以突然昏倒,不省人事,或伴有四肢厥冷为主要特征。闭则宣开,因清窍闭塞而昏厥,故又称开窍。开窍有温开、凉开之分。气闭有虚实之分,实则邪未减而正末衰,治当开其闭:而虚则为内闭外脱之候,当予以补气养血,回阳固脱之晶。切勿但见气饥闭塞,不分虚实,一律用辛香走窜、通关开窍之药,以避免犯虚虚实实之弊。

(2)血病治则:血为水谷之精华,出于中焦,生于脾,宣于肺,统于心,藏于肝,化精于肾,功司濡养、滋润,调和五脏,洒陈六腑,维持着生命活动的正常进行,临床上,血之为病,证有血虚、血瘀、出血、血寒、血热之分。其治疗则有补、行、止、凉之异。

①血虚则补:血虚是指血液不足或血的濡养功能减退的一种病理变化。心主血,肝藏血,脾生血统血,肾精可化而为血,所以血虚多与心肝脾肾有密切关系。气为阳,血为阴,气能生血,血能载气,根据阳生阴长的理论,血虚之重证,于补血方内常配人补气药物,可收补气生血之效。血虚与阴虚常常互为因果,故对血虚而兼有阴虚者常配伍补阴之品,以加强其作用。

补血药多滋腻,可妨碍消化,故对湿滞中焦、脘腹胀满、食少便溏者慎用。如必须应用,则应:与健脾和胃药同用,以免助湿碍脾,影响脾胃之健运。

②血脱则固:下血不止,崩中漏下,诸大出血,皆属血脱,用涩以固脱。凡脱则散而不收,故用酸涩温平品,以敛其耗伤。凡治血脱者,于止涩药中加入气药。如,大失血又当用固脱益气之法。气能行血,血能载气,所以血脱必然导致气脱,即气随血脱,并非单纯的血脱,甚则阴竭阳脱,出现亡阳亡阴之危候。

③血瘀则行:血瘀是指血液运行迟缓和不流畅的病理状态。“血实者宜决之”(《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瘀者行之,总以祛瘀为要。祛瘀又称消瘀:在具体运用活血化瘀法时,应注意以下原则:

辨证精确:运用活血化瘀法,除正确地掌握瘀血的诊断指征外,还必须分清其病位之表里脏腑经络、病性之寒热、病势之或虚或实,方能收到预期效果。如活血化瘀虽是治瘀血证的总则,但瘀血有轻重缓急之分。故活血化瘀又有“和血行瘀”、“活血化瘀”、“破血逐瘀”之别。一般来说,应根据瘀血程度的轻重,分别按和血行瘀、活血化瘀、破血逐瘀三法之序,先轻后重。切勿不分轻重,动辄破瘀攻逐,虽能取快于一时,但瘀去而正伤。

掌握药性:活血化瘀疗法的作用是通过具有活血化瘀功效的药物和方剂来体现的。因.此,必须掌握药物的特性。其一,寒者热之,热者寒之,是中医治病的基本原则,血瘀之因有寒热之分。“血受寒则凝结成块”、“血受热则煎熬成块”(《医林改错》)。因此,要根据药物之寒热温凉分别选用。其二,活血化瘀药物除具有通行血脉、调畅血气、祛除瘀滞的共同功效外,每味药还可兼有行气、养血、凉血、止血、消症、通络、利水、疗伤、?肖痈等不同作用:其三,某些活血化瘀药物,对疾病或病变部位具有敏感性。如消症除痞之三棱,莪术、阿魏,治疗肿块之*药子、刘寄奴,瘀血在上部用川芎,下部用牛膝,瘀血人心用郁金,在肝用泽兰等等。掌握这些药性,选药组方可恰到好处。

熟悉配伍:血瘀往往是由多种原因而引起的,所以活血化瘀必须根据辨证的结果,视具体情况配合其他疗法,才能充分发挥它的功效。临床常用的配伍有:理气行气、补气益气,补血养血、止血消症、凉血温经、清热解*等。

④血寒则温:血寒是指寒邪侵袭经络,气血流行不畅,或素体阳虚,虚寒内生,而致气血凝滞而言,以寒痛为其临床特征。以温经散寒药通经活络,和和血行血之品相配伍。

⑤血热则凉:血热是脏腑火热炽盛,热迫血分,或外感温热邪气侵入血分的一种病理变化,以出血和热象为临床特征。热者寒之,故血热多选用清热凉血和凉血止血之品治之:血得寒则凝,得温则行:所以应用凉血止血和清热凉血等寒凉药物,要中病即止,不可过剂。出血而有明显瘀滞者,不宜一味大剂寒凉止血.必要时配合活血行血药,旨在避免留瘀之患。热盛必伤阴,除配伍有养阴作用的清热凉血和凉血止血之品外,亦可加入养阴之药。

⑥出血则止:凡血液不循常道,上溢于口鼻,下出于二阴,或溢于肌肤者,统称为出血:出血宜止血。正确地运用止血法,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分清出血的原因和性质:出血的原因大多与火和气有关。“血动之由,惟火惟气耳”(《景岳全书·血证》):气为血帅,血随气行,或火旺而气逆血溢,或寒凝而气滞血瘀,亦有气虚挟寒者,但出血以属热者为多。此外,内有瘀血,血脉阻滞,流行不畅,导致血不循经,亦可发生出血。出血之病机以气为主,贯通寒热虚实。

止血还必须分清出血的部位,因为咳血、衄血、吐血、便血、尿血、阴道出血,不仅有寒热虚实之异,而且所累脏腑也不尽一致。因此,止血必须辨证施治,切勿一味止血,即“见血休治血”之谓,忌用大剂寒凉或固涩:出血虽以属热者为多。但血证初起,应禁用大剂凉血止血,寒凉药亦不可久用,以防止瘀血内停,损伤脾阳,脾愈伤则血愈不归经。更忌单纯用收涩止血之品,对出血而兼血瘀证尤须如此,切勿“闭门留寇”,关于炭剂止血的应用:炭剂止血是中医治疗出血的重要措施。素有“红遇黑则止”之说,但不能凡见出血,不分病之虚实,药之寒热,皆炒炭投之。

使用炭剂止血的一般规律是:实热火证之出血,须苦寒之药以直折其火,热清则血自宁。虚热火旺之出血,宜滋阴清热降火,用甘寒、咸寒以滋阴清热,炭剂焦苦有伤津耗液之虞,故不宜使用炭剂。出血之虚寒者,当用温热之晶,而寒凉药则不相宜。若寒热错杂,虚实并见之失血,用药宜寒热兼顾,虚实并进,止血之剂不论寒药与热药,均可炒炭而用。临床用炭剂止血,须权衡利弊,正确使用才能体现炭剂止血之妙用。

(3)气血同病治则:气非血不和,血非气不运,气属阳,血属阴,一阴一阳,互相维系。由于气血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生理上相互依存,病理上常相互影响,终致气血同病。气对血有温煦、化生、推动、统摄作用。气虚无以生化必致血虚,推动、温煦之功减弱必致血瘀,统摄无权必致出血,气滞则血因之而瘀,气机逆乱则血亦随之而上逆或下陷。此为气病及血。同样,血病亦可及气,如血虚无以载气,则血亦随之而少,血瘀则气亦随之而滞,血脱则气无所附,必随之脱逸,乃至亡阴、亡阳之危候。

气血关系失调,常常表现为气血同病,故治疗则应调整两者之间的关系,从而使气血关系恢复正常状态。

①气病治血:气血互相维附,气虚则血弱,气滞则血瘀,气陷则血下,气逆则血乱,气温而血滑,气寒而血凝。气病则血随之亦病。故曰:“气为血之帅,血为气之母,气即病矣,则血不得独行,故亦从而病焉。是以治气药中必兼理血之药”(《医家四要》)。这就是气病治血的理论依据。总之,治气不治血,非其治也。气虚宜“精中求气”,气郁宜兼顾其耗阴血滞,气逆宜求于气血冲和:这是治疗气病的重要原则。

②血病治气:气病血必病,血病气必伤,气血两者,和则俱和,病则同病,但“气为主,血为辅,气为重,血为轻”(《医学真传·气血》)。所以“气血俱要,而补气在补血之先,阴阳并需,而养阳在滋阴之上”(《医宗必读·水火阴阳论》)。此虽指治疗虚证而言,实为治。血之准则,一言以蔽之,治血必治气,气机调畅,血病始能痊愈。

血虚者,补其气而血自生。血虚补气之法,以健脾益气、温养心气、补益肾气为主。因为脾能健运,化源充足,血脉充盈:心生血,水谷精气赖心阳之温煦,才能变化而赤为血。

肾阳为一身诸阳之本,肾精赖真火之蒸化方能化而为血:血滞者,行其气而血自调。气有一息之不运,则血有一息之不行。气行则血行,气滞则血瘀,血瘀气亦滞。故治疗血瘀必须重视调气。因气虚、气滞均可致瘀,且血之运行与心、肺、肝、脾等有密切关系?所谓调气又有疏肝理气、宣畅肺气、温通心气,和补益元气之分,其中尤以调肝气为最。肝主疏泄,疏通气机,促进气血之运行。若肝郁气滞,疏泄失职,气滞则血瘀。所以必用疏肝理气之药物,疏通气机,气行则血亦行,不治瘀白化。

血溢者,调其气而血自止。血随气行,气和则血循经,气逆则血乱溢,气虚、气实、气寒、气热均属气失冲和之列。故治血必调气,气和则血宁。

综上所述,气之与血,两相维附,气为主,血为辅,气为橐龠,血如波澜,故“有因气病而及血者,先治其气;因血病而及气者,先治其血”(《医宗必读·辨治大法论》)。临证时,应综观全局,燮理阴阳,俾阴平阳秘,气调血和,则其病自愈。

(叁)调整脏腑

1.概念: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脏与脏、脏与腑、腑与腑之间,生理上相互协调,相互为用,在病理上也相互影响。一脏有病可影响他脏,他脏有病也可影响本脏。因此,调整脏腑就是在治疗脏腑病变时,既要考虑一脏一腑之阴阳气血失调,更要注意调整各脏腑之间的关系,使之重新恢复平衡状态。这是调整脏腑的基本原则。

2.应用

(1)调整脏腑的阴阳气血:脏腑是人体生命活动的中心,脏腑阴阳气血是人体生命活动的根本,脏腑的阴阳气血失调是脏腑病理改变的基础。因此,调整脏腑阴阳气血是调整脏腑的基本原则。

脏腑的生理功能不一,其阴阳气血失调的病理变化也不尽一致。因此,应根据脏腑病理变化,或虚或实,或寒或热,予以虚则补之,实则泻之,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如,肝主疏泄,藏血,以血为体,以气为用,性主升发,宜条达舒畅,其病理特点为肝气肝阳常有余,肝阴肝血常不足。肝用太强,气郁化火,血虚生热生风等,其病变主要有气和血两个方面,气有气郁、气逆,血有血虚、血瘀等。故治疗肝病重在调气、补血、和血,结合病因予以清肝、滋肝、镇肝等。

(2)顺应脏腑的生理特性:五脏藏精气而不泻,六腑传化物而不藏。脏腑的阴阳五行属性、气机升降出入规律、四时通应,以及喜恶在志等生理特性不同,故调整脏腑须顺应脏腑之特性而治。如脾胃属土,脾为阴土,阳气乃损;胃为阳土,阴气乃伤。脾喜燥恶湿,胃喜润恶燥。脾气主升,以升为顺,胃气主降,以降为和。故治脾常宜甘温之剂以助其升运,而慎用阴寒之晶以免助湿伤阳。治胃常用甘寒之剂以通降,而慎用温燥之品以免伤其阴。

(3)协调脏腑之间的关系

①根据五行生克制化规律调节

根据五行相生规律调节:其治则主要有“补母”与“泻子”两个方面。滋水涵木、培土生金、益火补土、生金资水等从属于“虚则补其母”;肝实泻心、心实泻胃等从属于“实则泻其子”。

根据五行相克规律调节:其治则主要有抑强和扶弱两个方面。如木火刑金者,采用佐金平木法来泻肝清肺,此属抑强;肝虚影响脾胃,此为木不疏土,治以和肝健脾,以加强双方之功能,此为扶弱。至于抑木扶土、泻南补北等,属于二者兼施,而有主次之别。

根据五行制化规律调节:五行之间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互生化,相互制约,循环不息。因此,根据五行调节机制对脏腑功能进行调整,不仅要补母泻子,抑强扶弱,调整相关两脏的关系,而且更要将两者结合起来,调整相关三脏之间的关系,如木克土,土生金,金克木,既要抑木扶土,又要培土生金,佐金平木,使之亦制亦化,协调平衡。

②根据五脏互藏理论调节:五行互藏,五行配五脏,而五脏互藏。一脏统五脏,五脏统一脏。人体任何生理功能既受五脏共同调节,又有主从之分。就呼吸功能而言,肺主呼吸,但肺主出气,肾主纳气,肝调畅气机,使之升降相宜,脾主运化水谷精微,参与生成宗气;心主血脉而藏神,血为气母,心血给气以营养,心神又为呼吸调节之主宰。故五脏均参与呼吸的调节,其中尤以肺脾肾为要。所以,呼吸功能失调,常重在调治肺脾肾三脏。

③根据脏腑相合关系调节:人体脏与腑的配合,体现了阴阳、表里相输应的关系。脏行气于腑,腑输精于脏。生理上彼此协调,病理上又相互影响,互相传变。因此,治疗脏腑病变,除了直接治疗本脏本腑之外,还可以根据脏腑相合理论,或脏病治腑,或腑病治脏,或脏腑同治。

脏病治腑:如心合小肠,心火上炎之证,可以直泻心火,而通利小肠,导心经之热从下而出,则心火自降。它如肝实泻胆、脾实泻胃等,此即治脏先治腑之谓。

腑病治脏:如肾合膀胱,膀胱气化功能失常,水液代谢障碍,治肾即所以治膀胱。大便秘结,腑气不通,则肺气壅塞。而宜降病气,亦可使腑气得顺,大便自通。

脏腑同治:脏腑病变,虽可脏病治腑,腑病治脏,但临床上多脏腑同治。如脾与胃,纳运相得,燥湿相济,升降相因,故脾病必及胃,胃病必累脾。所以,临床上常脾胃同治。

实则泻腑,虚则补脏:六腑传化物而不藏,以通为用,以降为和,五脏藏精气而不泻,以藏为贵。五脏六腑皆可表现为实证,实则泻之。不仅六腑之实泻腑以逐邪,如阳明腑实证之胃肠热结,用承气以荡涤胃肠之实热。而五脏之实亦借泻腑以祛邪,如肝经湿热,可借清泄肠道,渗利小便,使湿热从二便而出。五脏之虚自当虚则补之,六腑虚亦可借补脏以扶正。如膀胱气化无权而小便频多,甚则遗溺,多从补肾固摄而治。小肠泌别清浊功能低下,多从脾肾治之等等。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